黎平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
公 告
(2022年12月21日黎平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6次会议通过)
决定:
接受费楚雄、姜廷辉、程良梅、张芳宗等四位同志辞去黎平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、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;
接受金茂宏、张德俊、吴永莉、赵荣英、毛秋明、陈光锋、龚武星、吴增跃等八位同志辞去黎平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。
2022年12月21日